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泰安这要拆迁了!附方案!
近日,有市民爆料说下河桥小百货批发市场即将拆除?到底是否属实?还有泰山区人民网站,发布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征收方案(征求意见稿)出来了,方案如下:
棚户区改造公告
征求意见稿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06、E-07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案(征求意见稿)
泰山区人民方案
按照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8年全面实施。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泰安市泰山区人民对项目E-06、E-07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 征收范围、期限及方式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估价时点均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
2、房屋建筑面积、用途按有效合法确定,有争议的,根据争议内容由国土、规划和房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进行认定。
3、住宅房屋实行货币的,货币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非住宅房屋货币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住宅为高层楼房。
套内建筑面积等面积安置部分不缴纳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优惠价1640元/㎡进行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按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货币价格结算。
5、产权证载明的配套房,不具备安置条件的,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具备安置条件的,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结算,等面积安置部分不交差价,**、欠安置部分按500元/㎡结算。被征收人不同意以上结算方式的,也可分别对被征收配套房及用于产权调换配套房进行双向评估结算差价。
产权证载明的车库,不具备安置条件的,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具备安置条件的,等面积部分不缴纳差价,**、欠安置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结算。
6、征收范围内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一次性给予10元/㎡。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自行解决周转用房,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给予10元/㎡·月。房屋实行货币的一次性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费。
7、被征收房屋对外租赁的,产权人应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及时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督促承租人搬迁腾空房屋。
8、附属物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数额。
9、产权调换房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住宅产权调换分房方式
按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抓阄选房。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给予住房**。
征收单位集体宿舍的,由该单位负责腾空需征收的房屋,房屋的征收归产权单位。
合法建筑按规定给予
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国土资源、规划、住建、房管等部门和单位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规定给予。
对征收范围内认定为建筑和**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
房地产价格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由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会同财政、审计、房管等部门向被征收人提供符合执业管理规定、信誉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期限为10日。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会申请鉴定。
如期交钥匙的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1、住宅房屋一次性奖励每户 10000元。
2、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3、被征收人合法营业房、经营性大棚、生产车间等房屋,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按一户计算,一次性奖励 10000元;被征收人房屋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元/㎡奖励。
收回并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由国土部门负责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收回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部门负责收回并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被征收房屋、土地设有抵押权或依法被查封的,由产权人负责依法解除抵押、查封事宜,或由抵押权人、查封部门出具同意解除抵押、查封证明。
未达成协议不享受政策
未达成房屋征收协议执行**决定书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在征收决定公告范围内涉及其他性质土地上房屋搬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 接受修改意见或建议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对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该方案征求意见自2018年9月8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8 年10月8日。
联系地点: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南关大街与泮河大街东南角)
小百货批发市场被拆
2018年较烟台市房屋拆迁相关细则相信很多烟台市的朋友非常关心,下面小编就烟台市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烟台市农村房屋拆迁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烟台市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给大家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烟台拆迁标准规定,较烟台拆迁政策规定方案
烟台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方式:一、产权交换式;二、货币。
烟台市产权交换式:
一、烟台市房屋价值标准:
这里的房屋,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 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 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委会申请再次鉴定。
烟台市农村土地赔偿较政策2018年较
2018年较烟台市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
2018年烟台市农村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较标准
2018年烟台市农村房屋拆迁标准法律规定
二、烟台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 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 *25个月起每月增加**
三、烟台市停产停业损失的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因为属个案,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烟台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 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具体标准,因 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烟台市房屋装修及家电设备移机
房屋装修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标准为准。
烟台市拆迁货币方式:
一、房屋价值
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项目
对货币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 法规,但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 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房屋拆迁律师,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 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 进行,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 单估算应该项目:1、宅基地费;2、房屋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6、非住宅房屋 营运损失等。
农用地征收:
一、土地费:计算方式:各**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 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关于实行征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 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费。土地费原则上20%归村集 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项目一般和土地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 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 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费或附着物:青苗费按征时当季作物的产 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费亦由各社区市**出具具体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 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 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烟台市城中村改造拆迁
城中村改造是较近几年**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 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 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城中村 改造拆迁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方案确定。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 目: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倡导和决定的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较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拆迁了!拆迁了!
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要拆迁了!根据《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研究,决定对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方案一、房屋征收范围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东关街以东、蓝鳌路以南、国道G204以西、墨水河以北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含佳和医院、东方花园小区及东方花园西鲁鹰汽修厂小区、刘若拙墓、水文站)。
二、房屋征收部门
即墨区住宅发展**办公室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四、被征收人
在本方案公布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所有人、行政代管人和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管理人。
征收所有权共有房屋,共有人共同作为被征收房屋产权所有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以房地权属证计户,一证一户。
五、签订协议及搬迁腾房期限
以区**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期限为准。
六、房屋用途认定
(一)住宅房屋。房地权属证载明为住宅的。
(二)非住宅房屋。房地权属证载明为非住宅的。
(三)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房地权属证载明为住宅,全部或部分房屋实际作为非住宅使用,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且相关证注明的营业地址与房屋地址一致的。
(四)其他。无房地权属证和用途不清的房屋,由潮海街道办事处会同国土、城建、规划、城、房产、财政等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七、方式
住宅房屋、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采用房屋和货币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工业、仓储类及其他非住宅房屋,采用货币方式。
八、房屋方式
(一)应面积的确认
1.带院住宅。以房地权属证载明的或经确认的土地使用面积作为应面积,*二层及以上合法建筑面积计入应面积。
2.多层楼房住宅。以房地权属证载明的或经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作为应面积。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面积(该公摊面积不计入计算临时过渡费的面积)。
3.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按照房地权属证载明的或经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作为应面积。
4.带院住宅应面积或多层楼房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以及房屋建筑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
安置房屋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房屋。按照确认的应面积给予等面积住宅房屋。
多层楼房住宅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房屋拆迁法律询问,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与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住宅房屋货币价格的50%向征收部门指账户缴纳房款;房屋的公摊面积以45平方米乘以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安置区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计入应面积。
带院住宅土地使用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其中,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河间市房屋拆迁,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住宅房屋货币价格的50%向征收部门指账户缴纳房款。
被征收人根据应房屋面积结合安置房屋的户型设计,可上靠或下靠面积选择安置房屋(可选择多套),上靠或下靠总面积均不得**过35平方米。安置房屋面积与应面积差额部分,按照住宅房屋货币价格结算差价款。差价款在被征收人搬迁腾房、征收实施单位确认后7日内,与应发的费、各种补助费和奖励一并结清。
2.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按照确认的应面积给予等面积非住宅房屋,可结合非住宅安置房屋的户型,就近上靠或就近下靠户型。
安置房屋面积**出或不足应面积的部分,按照相应类别的非住宅房屋货币价格结算差价款。
3.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按照住宅房屋给予。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另行给予经营性补助费。
(三)临时过渡方式和期限。采用被征收人自行过渡方式,临时过渡期限为36个月。
(四)补助费
1.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每户3000元。
(2)临时过渡费:以确认的应面积(不含10平方米的奖励面积或单独计入应面积的公摊面积)和36个月的过渡期限,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发;逾期安置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计发逾期临时过渡费。带院住宅应面积或多层楼房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增加的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律师在线咨询,其临时过渡费按45平方米计发。
2.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以确认的经营面积,按每平方米20元计发。
(2)经营性补助费: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以确认的经营面积和36个月的过渡期限,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逾期安置的,按每月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计发逾期经营性补助费。
3.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费按照本方案住宅房屋的标准计发。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以确认的被征收房屋作为非住宅使用的经营面积,按照办理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的起始时间到发布征收决定时间分别计算,一次性计发10个月:1年以内的(含1年)每平方米10元,1-3年的(含3年)每平方米20元,3年以上的每平方米30元。
(五)回迁安置房屋建设标准及简单装修补助
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省、青岛市质量安全相关规范。配置入防盗门;安置房屋免交水电“一户一表”初装费,免费安装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安置房屋供热、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管线免费入。
被征收人需要简单装修的,可在签订房屋协议时约定。简单装修标准为:厨房、卫生间铺地砖、墙砖,安装洗菜盆、洗手盆和坐便器;室内安装三合板包门;客厅、卧室地面水泥压光,墙面刮腻子。
被征收人不需要简单装修的,征收部门按照房屋协议约定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住宅房屋安置区的划分
1.中心城区东部片区规划了两个安置区域: A安置区位于东关街-蓝鳌路-泰山一路-中山街-北关路-古城北街围合区域;B安置区位于泰山一路-蓝鳌路-烟青一级路-规划路-崂山一路-中山街-泰山二路-古城北街围合区域(不含东方花园小区及东侧地块)。
2.根据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安置区总体规划布局,结合被征收人的意见,统筹确定具体安置区位置。
3.安置房屋为高层住宅。
(七)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安置区的划分
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原则上随住宅房屋安置区的划分进行安置。
(八)抓阄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办法和时间
由潮海街道另行制定和公布。
(九)安置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
由潮海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也可由潮海街道办事处组织回迁居民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选聘。
(十)安置区车位管理使用办法
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在居民回迁安置后另行确定公布。
(十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使用费用
由回迁居民按规定缴纳。
九、货币方式
(一)住宅房屋